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中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离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还有很长的一个路程。由于有美国和中国两地金融机构工作经历,使我能够对比两个市场的差异,深入地思考一些问题。近期,有新闻报道称,整个中国的“影子银行”在上演世界上最大的“庞氏骗局”。这引起了我对中国庞氏骗局的关注。实际上,在国内不时有朋友征询我购买PE、VC等金融产品的建议。他们也会拿些PE产品资料给我看,这些产品良莠不齐,一些产品风险极高,真为中国的私募投资者捏把汗。
国内有许多非常优秀的PE、VC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了很好的回报,也为这些年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本动力,但也不难发现,一些国内PE、VC公司披着合法的外衣,实际上在施展“庞氏骗局”,做着非法集资的勾当。投资是一门严肃和专业的行当,我让我的助手通过公开信息收集一些国内的“庞氏骗局”案例,并整理归纳出一些基本特征,目的是为更多的高资产净值朋友们购买相关产品时提供一定借鉴。
一、美国庞氏骗局的历史
在分析国内“庞氏骗局”案例之前,我们先谈谈“庞氏骗局”的历史。庞氏骗局(Ponzi Scheme)得名于一个叫查尔斯·庞兹的意大利裔美国人。其主要原理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支付老投资者的短期回报和本金,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用句俗话,“庞氏骗局”就是在玩“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游戏。
美国有着世界上最为成熟发达的资本市场。有趣的是,美国不但是“庞氏骗局”的发源地,还出现世界上诈骗金额最大的麦道夫诈骗案。
2008年,麦道夫诈骗案轰动世界。作为世纪巨骗,麦道夫有耀眼的光环,曾经担任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副主席,纳斯达克(NASDQ)董事兼交易所主席。在麦道夫被揭穿之前,他一直是个华尔街的明星。因为他的所谓的优秀业绩,在对冲基金市场中性分类策略中,其业绩好得令我大惑不解。我曾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研究麦道夫为什么做得那么好,但一直也没敢怀疑他是在搞庞氏骗局。原因是,没有人能想到麦道夫几十年都在行骗。骗子隐藏的越深,行骗的时间越长,对社会的危害也越大。
二、中国庞氏骗局典型案例
现在我们来看看中国的情况。近几年,中国经济发展迅速,金融系统不断扩张,伴随着PE行业的崛起和创业板的开设,大批民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融资,巨大的财富效应将我国的PE投资市场推入高速发展期。根据投资中国网站的数据,2009年我国PE、VC共募集资金179亿美元,到了2011年,PE、VC募集资金的总额就达到了494亿美元,年均增长高达66%。市场的快速扩张反映了中国老百姓的多样化投资意识与需求的膨胀。但是,由于一般投资者普遍缺乏对各种金融产品的理解和不成熟的投机心理,不少不法之徒借着PE与海外投资项目的幌子施展庞氏骗局。从2009年红鼎创投案,到2010年汇乐创投的黄浩案,再到2011年天津活立木伪PE案以及2012年的华夏银行案,中国庞氏骗局凭借其高收益低风险的外衣和传销式的扩张早已鱼目混珠地潜入资产管理市场,其涉案金额与受害人数也不断上升。就在最近,深圳市又有一起PE基金诈骗案被警方破获,涉案金额高达3.6亿。
(1)红鼎创投案
2006年,刘晓人成立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宣称“以本土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机构”,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天使投资,计划3年内投资1亿元。然而,刘晓人对互联网领域所知甚少。他成立红鼎创投的主要目的是从事高利贷业务。他通过高额的投资回报作为诱饵来募集资金,再通过更高的利率贷给别人。在早期的投资人都及时获得回报之后,刘晓人获取投资者的资金也越来越容易。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浙江大量中小企业倒闭,刘晓人的贷款出现大量的坏账。刘晓人不得不通过借新账补旧账的方式来弥补资金黑洞。2009年5月,刘晓人再也无力弥补资金黑洞,在债权人的追债压力下,不得不向警方自首。
(2)汇乐创投案
自2006年起,黄浩等人成立汇乐集团,并先后设立了汇乐投资、汇仁投资、汇义投资和汇乐宏宇等多个公司实体,对外均宣称从事创投业务。黄浩在实施骗局过程中,也真正投资了一些企业,但其投资水平拙劣,所投企业均没能带来很好的回报。但即使如此,黄浩依然通过挪用新投资者的资金来兑现承诺给早期投资者10%的利润分红。2008年之后,汇乐集团先后成立了上海德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天津德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德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产业基金名义开始了新一轮融资。所获资金大部分被黄浩等挪用。2009年,黄浩等人事发被捕。
(3)天津活立木伪PE
2009年,天津市为了打造国内PE发展中心,出台了《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对在天津注册的PE机构给与财政、税收政策优惠。在这种政策鼓励下,不少PE机构纷纷在天津成立投资基金。不过,不少骗子也开始借机行动。2010年,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基金成立。在公司的对外宣传材料中,公司看起来颇为光鲜。
一方面,活立木公司注册资本高达50亿元,显示强大的经济实力,但最终实际缴纳资本为0。不少投资者在看到公司高额的投资收益时,也感觉到这里面可能存在欺诈情形,但是公司高额的注册资本让投资者起了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活立木公司董事长李宏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公司也有较高的影响力。比如,李宏被邀请出任《天津印象》(天津市发改委组织编辑的大型工具文献书)编委会特邀委员、该公司是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
活立木的故事和典型的庞氏骗局一样发展,在高额的投资回报的吸引下,公司迅速募集大量资金。随后,公司又因被举报揭发,很快就被公安机关侦破,截止到破案时,活立木骗取的资金高达16亿元。
(4)华夏银行理财案
2012年11月底,不少投资者来到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讨说法,要求银行兑付到期的理财产品,由此解开了一桩理财产品骗局。
河南新通商集团旗下公司众多,从事房地产、投资、汽车贸易等多种业务。但其真正的核心业务确是贷款及担保。新通商集团通过各种形式和名义吸收公众存款,再以较高的利率贷出。2011年,公司发生较大规模的坏账,资金链紧张。新通商通过传统的方式已经比较难于募集到资金了。于是,公司通过在北京注册的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来募集资金,该公司对外宣称主要从事PE投资。通商国银通过华夏银行发行了四期股权投资计划,名称分别为中鼎财富一号、二号、中鼎财富通航、中鼎迅捷,这几个产品预期收益率在11%-13%之间,认购门槛50万。该产品通过华夏银行理财柜台出售。由于是在银行柜台出售,大量的投资者对此毫不怀疑,认为不过是普通的信托理财产品。但后来查明,所有合同都不通过华夏银行,而只是一个华夏银行员工的“飞单”行为。在该产品发行之后,资金迅速被新通商集团挪用于弥补以前的资金缺口。2012年11月底,该产品到期后,新通商无法偿还该笔资金,于是出现了投资者到该产品的发行方华夏银行讨说法的闹剧。
(5)金博亿案
于勇洪早年在黑龙江省与人合伙开煤矿,因经营不善,煤矿亏损严重而南下来到广东。2011年初,于勇洪后来来到深圳与几名从事过基金行业的代理人合伙注册成立了金博亿公司,于勇洪的“庞氏骗局”开始上演。
金博亿宣称是经深圳发改委及深圳金融办授权设立的专业金融投资机构,“股权投资——股权管理——股权经营”和“资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的独特运作模式,即资本投入获得股权、股权管理提升企业价值、股权转让或股权经营分红获得收益,从而实现基金投资者的保值增值。金博亿声称于勇洪是私募高手,是“中国的巴菲特”。
根据金博亿的产品介绍,其基金产品分为3个月、6个月或1年,每月的收益至少在6%以上,投资期满后金博亿将返还全部本金。但和所有的庞氏骗局一样,金博亿不过是在玩一场“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这一切仅仅只是画饼。最初金博亿的确向投资者支付了高额的回报,最高时一度达到每月8%。但这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
金博亿的资金链自2011年9月就出现断裂,公司创始骨干纷纷潜逃。此后金博亿开始以项目转股权的方式,继续忽悠投资者以吸收大量资金,骗来的钱去垫付前几批投资者的回报,但当项目到期后,本应偿还的本金却一再拖延不还。
三、庞氏骗局的四个共同特征
庞氏骗局形式多样,变化繁多,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总结国内外的庞氏骗局案例,庞氏骗局具有的一些共同特征。为让高净值朋友们容易去记住,我把庞氏骗子类比为精通骗术的动物。同时,把庞氏骗子的典型骗术相应地用动物的骗术去比喻。即,流泪的鳄鱼、断尾的壁虎、变色的蜥蜴和装死的狐狸。当然,施展庞氏骗局的骗子可能还不如这些动物。因为,这些动物施展骗术可能仅是为了保护自己,而骗子是为了敛财,实际坑害别人。
(1)流泪的鳄鱼—世界上最不可能发生的好事,就是坏事。鳄鱼在窥视人畜等捕猎对象时,往往会先流眼泪,被误认为是“慈悲之怀”。连凶狠的鳄鱼都流泪了,这等好事实为坏事,是鳄鱼攻击对象的噩梦。在所有的庞氏骗局中,为了吸引投资者的注意,投资的产品一般都标榜风险低但给予高额的回报。能把很高收益但只有很低风险的产品卖给你,这样的好事实际上为坏事,恰如“鳄鱼的眼泪”。
产品具有难以让人相信的高收益低风险,这一点是庞氏骗局的最主要的特征。一般来说,大部分人都很难在很低风险下创造很高的回报。如果一个投资品风险极低,收益极高且确定,那么这个投资品就有些“太好而不够真实(Too good to be true)”了。
(2)断尾的壁虎—资金进行乾坤大挪移,资金链迟早会断掉。在遇到危险时,壁虎可通过断掉尾巴来逃脱,然后再长出新尾。庞氏骗局要得以运作下去,必须使用后来投资者的资金来支付前期投资的投资收益。当骗子的资金链断裂时,挪用资金的把戏掩盖不下去了,未及时撤出或最后进入的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就像被壁虎断掉的尾巴一样被抛弃。
PE、VC等金融产品中,出现庞氏骗局的案例多的原因就在于资金未实现第三方的有效监控。骗子通过操纵财务来挪用资金难以被发现。如果投资者的资本经第三方托管和经营者的资本有着实质的分离,经营者是很难挪用投资者的资金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资本就安全多了。
(3)变色的蜥蜴—善于乔装打扮和包装,用于迷惑投资者。蜥蜴会根据环境的不同改变自身的颜色,使天敌分辨不出来,从而达到隐藏自己的目的。这一招也是骗子们常用的招术。为增强可信度,他们会巧妙的变更自己的身份。实际上,他们大多数对金融投资、对PE缺乏真正的理解,从业背景也不具备相关经历,但是会将自己包装成一副专家的身份。
如果PE、VC公司的核心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做的事情和其能力不匹配,投资者就要小心了。当然,一些高明的骗子会拉拢一大批行业专家来为其“抬轿”,增强信誉。拉拢的专家通常只是挂名,并非真正在公司里任职。骗子乔装打扮的目的就是在表面上让投资者感觉他们是非常正规的公司,从业人员非常资深,有很强的实力,从而失去警惕性。
(4)装死的狐狸—有意用缺乏流动性的“死资产”来操纵估值,掩盖真相。猎人若击中狐狸,狡猾的狐狸会装死。猎人以为狐狸死了,就放松了警惕,狐狸然后伺机逃跑。狐狸装死的迷惑性很强,使猎人有时都难以分辨。在典型的庞氏骗局中,骗子有意把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装入项目中去,并且把投资产品弄得比较复杂或者比较神秘,比如投资国外的不动产等。一般投资者缺乏足够的能力对这些项目进行合理的估值,也不能及时了解投资的实际运作情况。很多骗局中,其宣称的投资大量位于海外,更是加大了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难度。
PE、VC产品,由于多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方式运作,难以进行第三方的监控,同时也不进行盯市,更无法进行合理的估值。因此,PE、VC产品易于成为庞氏骗局的温床。对比而言,投资二级市场的阳光私募产品,特别是通过采用信托等能够进行第三方监控的通道,并且投资的股票等资产是“活资产”,比较容易进行估值和盯市,实施庞氏骗局较难。当然,阳光私募产品也可采用有限合伙企业运作。如果采用有限合伙企业运作的阳光私募产品具有以上庞氏骗局的多个特征,同样需要警惕。
高资产净值朋友们,当发现碰到具有多个以上特征的PE、VC等金融产品时,请擦亮眼睛,多一个心眼,不要相信鳄鱼的眼泪,不要喜爱蜥蜴的五彩,不要可怜装死的狐狸,更不要成为壁虎的“断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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